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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车道左转 看似“捷径”实为“绝径”
2025-05-16 08:07:19   
2025-05-16 08:07:19    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5年4月8日10时15分,田某驾驶宁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最右侧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清净巷交叉路口向南60米处路段时,在占用左侧车道左转弯进入路口时,未注意观察后方车辆情况,让直行车辆先行,与张某某驾驶摩托车沿道路左侧车道正常行驶至此发生碰撞,碰撞后摩托车在滑行过程中,又将骑行自行车的过路群众撞倒在地,而张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后头部及身体多部位受伤。

  经查:田某驾驶机动车通行在划有白色单实线的道路时未注意观察路面上其他车辆通行情况,在转弯过程中未做到确保安全通行,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

  银川交警提示:车辆转弯、掉头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前后来车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低速转弯、掉头,切勿突然猛拐。特别是双实线没有设置掉头标志的地方,严禁随意掉头。此外,驾驶摩托车一定要考取有效机动驾驶证并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最大限度避免头部受伤。(兴庆区交警一大队)

【编辑】:张纡
【责任编辑】:任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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